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齐天乐才切了一声,转头去看棠溪的时候,笑意满脸,“棠溪,今天又准备了什么啊?”
卫景曜对他的行为已经不想说什么了,先是看了看棠溪的神色,没有什么,缓缓地放心下来。
“她来找你做什么?”卫景曜坐下后往食堂的后门看了一眼,再转回来去看保温瓶里的粥。
是山药红枣粥。
“诶,我以为是甜的,没有想到是咸的。”齐天乐正想说卫景曜不喜欢甜的粥,然而入口并不是想象中甜丝丝的感觉。
而是咸味。
山药很粉糯,大米也绵软,粥里带着红枣的清香,甜味只有一丝,并不会太浓。
“没有放太多的红枣。”棠溪的唇角上扬了一下,“山药红枣粥益气养胃,对你们来说很适合。”
“谢谢。”卫景曜也了解药膳,山药中有淀粉酶、多酚氧化酶等物质,有利于脾胃消化吸收,而红枣就是补血益气。
对女子来说,也是一道不错的补品。
齐天乐撇嘴,“那是对他,又不是我。”
“我身体倍儿好,不需要。”
“那你别吃。”卫景曜毫不留情地回了一句。
齐天乐没有丝毫的防备,直接噎住了,目瞪口呆。
棠溪也怔了一下,感觉现在的卫景曜比以前多话了一点,也是一个好的开始。
“你!”反应过来的齐天乐看着卫景曜像是被抛弃的小妻子,委屈可怜,还很无助,“景曜,你现在居然怼我了。”
“太过分了!”
第151章建议
“棠溪!”
“溪溪!”
“你回来啦。”
棠溪还没有完全进教室,就看到同学们热情地朝自己打招呼。
“溪溪,你们家的馒头太好吃了!”谢明兰知道棠溪家开店了,今天特意去光顾的,肉包子买不起,但是馒头还是可以的。
棠记的馒头跟明记的馒头是一样的价钱,但是个头特别大,也很特别细密绵软,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清香,甜甜的,特别好吃!
谢明兰不难想象棠溪做的午餐到底有多好吃了,她要存钱!必须要在棠记吃上一顿超级好的!
“你们喜欢就好。”棠溪怔愣了一下,才意识到同学们的热情是因为棠记的早餐。
“棠溪,以后我天天去你家吃早餐!”要是可以的话,他还想去预定棠溪家的午餐,就是不知道还是不是五毛钱一份了。
男生腼腆地挠了挠后脑勺,不太敢去看棠溪,生怕被拒绝。
“嗯,谢谢。”棠溪弯了弯唇角,“能让你们喜欢是我的荣幸。”没有什么比食客的满意,更让一个厨师有成就感了。
早上,大家似乎都是为了去棠记买早餐特意早来了。
有人买了肉包子带回来,整个教室里面都弥漫着丝丝缕缕的香气,引得人口水直流。
没有去买的同学也暗暗下定决心,明天必须去买一个试一试。
穆娇娇嗅了嗅空气中的气味,非但不觉得讨厌,还很香。可一想到是棠溪家的,冷哼了一声,“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包子馒头而已。”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宠你入怀 本宫命不久矣 继妹非要和我换亲 恋上摇滚男 女总裁的贴身保安 老婆,你好! 超能火星 一品闪婚 乡野迷情小村医 第一上门女婿 圈养小萌妻:老公,要够了没 穿成反派的早死白月光 重生嫡女吃上瘾 终生交易[星际] 林安安的六零年代生活 婚谋 重生之肥胖女高中生的开挂人生 红姐 [快穿]老子无所畏惧 侯爷他是重生的
关于凤唳九天,王爷别乱来凤凰身为一名现代的合格雇佣兵,竟然穿越到了古代一个懦弱无能的王妃身上?要不是看在小王爷这般俊美合胃口,她早就收拾包袱溜了!俊美王爷,接招吧!...
那一年,篮球之神永远退役。那一年,震撼世人的天使城四巨头赫然降临。那一年,小皇帝带着无与伦比的天赋进入家乡球队。那一年,位面之子大魔法师秩序纠正者一头扎进了这个对手如狼似虎的年代。来来来,一个个的排队站好我要怎样进行这令人愉悦的折磨(×划掉)我的梦想只是治愈你们受伤的心灵,对,这是谐音梗。刘秀。简介无力,将就看看。Q群747103528,可以加加如果您喜欢治愈系篮球,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豪门小甜妻老公,别过火双洁甜宠她被父母设计送上他的婚床,离婚是她的人生目标,却被宠上天!她打架,他助阵。她杀人,他提刀。她放火,他帮忙提汽油…惟一的缺憾就是秒得她怀疑人生那一晚,...
纳兰嫣然我是云岚宗的天之骄女,我来乌坦城退婚的。咦?我未婚夫怎么是斗皇修为?那我还要退婚吗?萧炎啊!纳兰嫣然,我才是主角!我才是你的未婚夫!纳兰嫣然萧炎?不认识,我未婚夫是萧火!萧熏儿哪来的路人甲,别来冒充我萧火哥哥!萧火狗贼路人甲,滚!哥才是主角!如果您喜欢斗破从纳兰嫣然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青莲觅战争爆发,北齐公主白滢临危逃亡,却被敌国燕王抓捕坠落深渊水池,陷入昏迷。白滢醒来时,已身在一处宫殿,周边是一男子。白滢摇摇头,不知自己是什么人,身在何处,脑海中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男子他走到白滢身旁,柔声道滢滢,你终于醒了,白滢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在此?男子迟疑道你忘了,你是南翎左相高正松的女儿高滢,也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原本我们打算成亲,可你从树上摔下来昏睡多日,这才耽误了大喜之日。白滢脑袋一轰,她想不起自己是谁,也对这个男人不熟悉,但见他对自己呵护备至,不像说假。男子日渐温柔,为她抚琴写诗,解书解闷,甚至为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唯独对请医师治她失忆症之事,从不上心。白滢从一开始的抵抗逃离,到爱上这个未婚丈夫,可就在他们成亲后,她忽然想起来了。烛影摇红,身上的男子就是那个入侵北齐,毁他山河的燕王彰华,彰华,也是在三年前,自己在汴都救下的乞丐。她挣扎着想逃离,却被彰华按住双手,让她避无可避,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他手背青筋暴起,吻去白滢眼角的泪水,迷恋地望着她的脸庞,额头相抵从此刻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滢滢,唤我的名字。...
人若能以有生之年撕裂平凡生命的羁绊,超越微末渺小的局限,打破天地宇宙的囚牢…一步步铺就通往永恒的大道,则为篡天夺命!篡天夺命而长生不死,而终极为王,而掌人魔神界,而霸控诸天,而屹立于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