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到白白胖胖、虎头虎脑的孟新海,明卉打从心眼里高兴。
“他这个年纪,可以进学堂读书了。”
孟大海和孟小海都是一怔,可不就是嘛,新海都七岁了,城里的孩子这个年纪全都要上学堂的。
他们兄弟自幼长在乡下,没有上过学堂,后来入了剑宗才认识了几个字,因此,在他们的意识里,就没有进学堂这个概念。
兄弟俩回去一商量,次日又来见明卉,他们想把孟新海送去保定明家学堂,来问问明卉能不能行。
当然行了,上次回保定,明卉曾听明二老爷说过,想要多招点学生,只有来读书的学生多了,才能请到好先生,学堂也才能渐渐有规模。
明卉给二老爷写了信,几天之后便收到回信,还是那句话,学生越多越好,但要到明年开春才能入学。
不过,陈洪深的族叔,给自家孩子请了西席,那两个孩子和孟新海年纪差不多,明卉托了明雅说了一声,陈族叔便爽快地答应下来,这段日子可以让孟新海来他家里借读,自家两个太淘气,有个小伙伴和他们一起跟夫子学认字,说不定还能好一些,总好过在胡同里疯跑。
孟家兄弟很高兴,次日,孟小海便带着孟新海来向明卉道谢,明卉准备了一套文房四宝送给孟新海。
小家伙临走时,忽然悄悄对明卉说道:“我看到珠儿了。”
他已经听大哥说了,是这位好看的世子夫人救的他和珠儿,否则他还不知道被人牙子卖去什么地方了呢。
所以,在他的小脑袋里,本能地认为,他要把看到珠儿的事,告诉世子夫人,因为世子夫人是他和珠儿的救命恩人。
明卉吃了一惊,连忙问道:“你在哪里见到珠儿的?”
“就是去买新衣裳的时候。”孟新海说道。
明卉忙问孟小海,什么时候带孟新海去买的新衣裳,在哪里买的。
孟小海有点不好意思:“我们兄弟全都不喜欢逛街,就请了帮佣的王大娘带着新海去的,就是昨天的事,这不是要念书了,得有几身新衣裳嘛。”
孟新海年纪小,又是刚开京城,哪里都不认识,说不清楚具体是去的什么地方,只说他在铺子里挑好衣裳,王大娘和那卖衣裳的讨价还价,他觉得没意思,就蹲到铺子门口看来来往往的行人和马车。
有一驾马车从他面前驶过,窗帘撩开,有个小女娃向外张望,但窗帘很快就被放下,他也只看了一眼,但是他认出,那个小女娃就是他曾经的小伙伴珠儿。
孟小海知道事关重大,带着孟新海回去,询问了帮佣的王大娘,得知昨天买衣裳的铺子,是在树人书院所在的那条大街上,王大娘认为,既然是上学要穿的衣裳,当然要到书院旁边去买,所以便带着孟新海去了那里。
树人书院在整个北直隶都是首屈一指的,因为那里不但历年会试都有学生榜上有名,而且还出过一位状元。
目前,郝云泽和明达都在那里读书,只是明达回家守孝,最近三年不会再去那里读书了。
明卉又仔细询问马车的样式,有没有家徽,可惜孟新海只是个刚来京城的小孩子,他甚至连那是马车还是骡车也说不清楚。
明卉无奈,只好将这件事暂时放下,记在了心里。
转眼便到了年根底下,百日之期已到,女卷们除去素服,换上五颜六色的彩衣,京城重又歌舞升平,至于还在紫霄宫里停灵的太后,已渐渐消失在人们的记忆深处。
明家还在孝中,明雅和明静也都有孝在身,加之明卉还怀着身孕,明大老爷特意写信过来,让她们过年不用回保定了。
明卉提前让汪安往保定送去年礼,大年初二那日,霍誉和陈洪深也回了一趟保定,这让三位明老爷很欣慰,只有姑爷们看重自己的妻子,才会这么重视岳家。
霍誉去给芸老太太和汪真人磕头,汪真人想女儿想得紧了,既不想让女儿辛苦回保定,又想看到女儿,唠唠叨叨问了霍誉很多话,霍誉便道:“我们在丰台有处小庄子,您若是想去那里小住,出了正月,我来接您,丰台有很多以种植花木为生的人家,能买到各种花卉,虽属顺天府管辖,但却是在京城之外,卉儿没有怀孕时,经常女扮男装,骑马去那里闲逛。”
汪真人眼睛一亮,先帝只是不让她踏进京城,可没说连丰台也不能去。
没错,霍誉说得很有道理,丰台虽然属于顺天府管辖,可却是在京城之外,至少,离城门还远着呢。
如果她住到丰台,以后就能经常见到女儿,虽然现在还是不行,可至少在孩子出生以后,卉儿也能时常来看她。
霍誉走后,汪真人便坐立不安起来,芸老太太看到她的样子,笑得合不拢嘴:“哎哟,我可听说那丰台是个好地方,大冬天都能买到鲜嫩的小黄瓜呢,你若是不想去,等到春暖花开时,我老婆子倒想去住些日子,也去那花木场子里逛上一逛。”
汪真人心中季动,忙道:“您若是想去,到时我陪您去,让卉儿女婿过来接您。”
其实在一起住了这么多年,芸老太太早就看出,汪真人和明卉并非仅是师徒这么简单,但老太太人老成精,看破不说破,不聋不哑不做家翁,她被明家好生供养着,吃喝不愁有人伺候,还有子孙承欢膝下,芸老太太越是知足,便越是知道自己要怎么做。
正月里还出了一件事,那就是霍侯爷,不,霍驸马被御史在朝上参了一本,原因是他在婉约楼里狎伎。
以前他只是侯爷,狎伎就狎伎,可现在他身为驸马,再去狎伎那就是不把大长公主放在眼里。
霍侯爷也不是第一次被御史参了,他不在乎,可那位御史却很倒霉,下朝回家的路上,一驾豪华的马车挡住了他的去路,见是大长公主府的马车,他只好下轿,于是大长公主坐在马车上,一声令下,一群叫花子便把御史围在中间,大长公主呵呵一笑:“为官者,当为民请命,为民发声,而非整日盯着权贵们的那点家务事!”
喜欢花千变请大家收藏:()花千变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重生之疯临天下 红唇吻 炮灰也有求生欲[重生] 魔武横歌 殊愿同归(1v1 h) 后宫三千都是我 我是自己的头号黑粉 重生之如意佳妻 梨香(NP BL) 史上第一剑修[穿书] 养子为患 鉴宝大师 我的天鹅(如何让暗恋的人向我表白) 上流社会(都市权斗) 末世之软妹修真记 望族嫡女 穿成病美人后靠贴贴躺赢 虫族之浪荡子 穿越1640 正室
起点九叔成绩不是第一就是第二,喜欢九叔的支持一下,成为作者时间比较短,写一个原汁原味的九叔。还有一件事,罗素穿越前年龄并不大,女主不是冯宝宝,主角无根生。人分好人坏人,尸分僵尸干尸。九叔语重心长的说道,伏魔咒现在好好学,你现在还小,过个五六年,你就能学会了。罗素点了点头,心中默念深蓝加点加点加点,在地上尿出了一个黄色的符文,眨了眨眼睛,看向了九叔,是不是这样啊?九叔???!!!还有一本精品小说诸天从迪迦开始,感兴趣的可以去看一看作者名字叫我真不是小号如果您喜欢我在九叔世界里面努力加点修仙!,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作为单身主义者,二十八岁的陈流火未来几十年的人生计划中,从未有过恋爱与结婚这两个词组的立足之地。除了老妈的疯狂逼婚让他有点头疼之外,他对现在的单身生活很满意。某一天,一个莫名其妙的漂亮女人突然冒了出来。她说和我生个孩子吧!她又说你放心,我只是想要个孩子,我对男人没兴趣。陈流火冷笑,他脑子进了水,才会答应这种事。计划赶不上变化,为了应付老妈的催婚,陈流火不得不和女人达成了一个交易两人假装恋爱再分手,这样一来,惨受情伤的陈流火就可以继续他的单身主义。一年过去。陈流火躺在床上,看着身边熟睡的女人,看着墙上的结婚照,陷入了沉思说好的对他没兴趣呢?还有,说好的单身主义呢?如果您喜欢单身主义的我绝不恋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他是权势滔天富可敌国的凌家第四子,也是从小又哑又瘫且被家族流放在外的弃子!她不介意全世界对他的嘲笑,与他合作了一场有名无实的婚姻,婚后才发现,她的残废丈夫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一把轮椅,一支笔,他却抵达了权贵的顶端。她亲眼见证了他以雷霆的手段吞下了抛弃过他的家族,也吞下了她!瞧着小妻子留下的离婚协议书,坐在轮椅上的男人终于冷笑着站了起来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个残废,脾气古怪,不能人道,你跑了,还有谁愿意嫁我?她隔着一个太平洋接到他的电话,泪眼婆娑地数吻痕敢说你不能人道?骗子!通话还未结束,他的声音却透过门板传了过来,吓得她瑟瑟发抖离婚可以,除非你愿意帮我向全世界作证,证明我行过!她你说过你会放我离开的!他我没说过!她你说过!他没说过!她狗说的!他瞧吧,他腹黑狠辣,可是他的小妻子也不是好惹的,敢骂他是狗,就必须付出代价!他你知道狗的特性是什么吗?她什么?他勇敢忠诚,还有吃不饱!她...
沈一笙的本命年运气不好睡错人,睡了未婚夫的大哥。惹错人,春风一夜就跑不掉。嫁错人,毕竟把柄在他手上。婚后约法三章,却频频把持不住因为这位叶家大少,整天勾引她。叶邢之而立之年运气不错。老爷子快入黄土,终想起他也姓叶亲弟弟的未婚妻,睡到了他的床上把女人娶回了家,翻来覆去吃到饱叶家家产不稀罕,而姓沈的这女人对他胃口,合他心意,吃的也满足。江湖传言一,叶邢之胆小如鼠废物一个。江湖传言二,叶邢之x功能障碍房事困难。江湖传言三,叶邢之身世可怜需要同情。沈一笙嫁进叶家后以血泪史哭诉传言不可信!叶邢之他就是个心狠手辣残暴不仁腹黑霸道,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同情的暴君!还器大活好。无人不知,沈家的混世魔王叫做沈一笙。只是沈家没了,她失去了庇护。人人皆知,叶家最没地位的就是叶邢之。但叶邢之早已凌驾在叶家之上。沈一笙嫁给叶邢之以后,却又重新做起了混世魔王,出了什么事儿,他惯的。沈一笙只睡过叶邢之这么一个男人。叶邢之也只拥有过沈一笙一个女人。既然这么有缘分,干脆过一辈子吧。...
她是夏家收养的孤儿,猛然摇身一变,成了帝都三大世家之首皇甫家的大小姐。有钱花有人疼,还有个帅得人神共愤的未婚夫,她表示做梦都会笑。被下药送上门,他都没把她吃干净抹掉,她以为他是个断袖。此后,他时如果您喜欢帝少绝宠迷糊小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华荣不念过往,不问前程,她只想活着系统一群土著弱鸡穿越者我,主角,打钱主角配角求关注不不不,专业为大佬打call一万年不敢变请把她带走PS6161611文风偏X冷淡,苏爽虐渣本X,无CP不攻略不睡男神!不喜请退2成长型女主,无需挂,女主自己就是挂3各个世界或没人喜欢女主或全都迷恋女主如果您喜欢快穿之炮灰不约,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