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孩子早就被古浩宇的朋友领养到国外去了,现在他有了新的家庭,有对他视为己出视若珍宝的养父母,怎么着也比留在鲁家这种糟心的家里要好。
“我们打电话到津市的警察局,人家说把孩子送到孤儿院去了,我们去了津市孤儿院找,但是孤儿院说孩子被人领养走了,还是被国外的人给领养走了。”说到这鲁母就心疼的直捶胸口,“我的大孙子啊,我的大孙子不见了,不找你们要,找谁要?当初那个女人就是把孩子丢给你们的!”
“肯定是你们使坏才让孩子那么快的被领走,要不然孤儿院那么多孩子,怎么偏偏我儿子这么快被人领走了?还是被国外的夫妻领养走了!”鲁韦华对陆家早就是一腔的憎恨,他的工作没了,这几个月做什么都不顺。
还等着娇妻给他生一个健健康康的儿子,以后他的日子依然能抬头挺胸的过,结果生出一个不值钱的女儿,害的他走到哪都要被人嘲笑。
江瑶暗想这个鲁韦华看不出来还挺聪明的,还能猜到是她和陆行止给那个孩子私下找了养父母。
不过这种事情鲁家拿不出证据,所以她也不会承认,再说了,她也没有犯法啊,她做的事情,对得起良心。
“孩子被领养走说明孩子有福气,你们看不上的孩子,别人稀罕。”江瑶耸耸肩一脸我就不承认你奈我何的表情,“当初你前妻是把孩子丢弃在部队的门口,是部队做主把孩子送到了津市的警察局,你前妻是因为弃婴罪被关押入狱,孩子是因为你们这些当父亲和爷爷奶奶的亲口说不管不要,津市警察局的人才无奈的把孩子送到了孤儿院去,和我们家有什么关系?”
江瑶笑的满脸嘲讽,“人在做,天在看,你还以为老天是瞎眼的?老天给你们一个大孙子,你们不稀罕,不要,那老天自然就给你们孙女了,也只能给你们孙女了,要不然,再给你们一个孙子,你们再扔了,那孩子多遭罪多可怜啊?也白白浪费了老天爷的一番心意,你当老天爷不会生气啊?”
鲁母听完以后直接就哇的哭出来了,“你们陆家不要太欺负人了!”
“妈,媳妇儿,你们先进去。”陆行止护着两人让两人先进门,然后才挡在大门口,冷着眼眸,朝着不远处正在靠近的警车看去,然后和鲁家三人道:“警察来了,有什么想法,你们去和警察说。”
机灵默
鲁韦华到现在还因为重婚罪官司缠身,一看到警察就一个头两个大,还不等警车靠近,他掉头就跑了,丢下年迈的父母完全没有要管的意思。
鲁父和鲁母是被警车带走了,这家人来鲁家找大孙子摆明了就是来闹事的,鲁家孩子的事情县城里谁不清楚啊?那就是鲁家自己不要了,津市警方走正常程序把孩子就近的送到了津市的孤儿院去。
陆行止在门口等警车把鲁家两老带走以后才朝着鲁韦华跑开的方向看了一眼过去,看了几秒,没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然后才抬步走进了家里的院子。
才进屋陆行止就听到陆母在骂鲁家那一家子人是活该,老天爷长眼睛没让他们真得了一个孙子。
反观江瑶,她的情绪倒是淡然的很,坐在那一口一口的吃着桌上的水果,见他进门,还朝着他俏皮的眨了眨眼睛,给了两人都懂得的眼神。
鲁韦华这一辈子就算是造一个后宫三千妃嫔出来也就是生女儿的命。
老天爷长不长眼睛江瑶是不知道,反正她的药长眼睛呢,鲁韦华没有珍惜当初那个儿子,以后就别想要有儿子了。
就算他有本事让别的女人为他生一连排的孩子,最后也就是让他女儿组一个足球队。
陆母发完牢骚以后就进了厨房去收拾刚买回来的菜,看到默跟着她进了厨房,陆母还特别开心的和默招呼了声,“中午给你做红烧鱼吃!”
不爱吃鱼的默晃了晃脑袋,轻轻一跃跳到了陆母的篮子里翻翻找找,然后用它软软白白的爪子戳了戳鸭腿,然后抬头朝着陆母看去,喵了一声。
陆母稀奇的咦了一声,“不爱吃红烧鱼啊?要吃鸭腿?那可不行,这个得给瑶瑶吃,她得补身体。”
默挠了挠脑袋,退而求其次的戳了戳翅膀,陆母惊讶的都说不出话来了,真没有想到江瑶养的宠物能聪明成这般,还能这样和人交流。
默等不到陆母回答,还以为翅膀也不行,因为它知道江瑶好像确实也挺喜欢吃翅膀的,所以它不高兴的转了个身,留了个屁股对着陆母以表示它不高兴。
陆母直接扑哧的笑开了,抬手拍拍默的脑袋,“等我把鸭放下去炖了得了空我再去市场一趟给你买鸭腿,单独红烧给你吃!”
默一听,迅速的转了个身,尾巴摇摇晃晃的好不高兴,虽然知道陆母听不懂它说话,但它还是激动的朝着陆母喵喵喵的喊着。
陆母看懂了默的心情,夸了句:“真是个机灵默!”
安宁的早上,陆母在厨房为江瑶忙碌着,默蜷缩在灶台的角落陪着陆母,尾巴在灶台的边沿偶尔晃一晃,慵懒的眯着眼睛,晒着从窗外透进来的阳光。
客厅里,江瑶比默还要更懒的赖在陆行止的怀里,电视停在了新闻频道,重播着昨晚已经播过一次的晚间新闻,电视的声音放的很小,陆行止正看得认真,感觉到怀里的人动了下,他下意识的收紧了手臂以防人从他怀里摔出去。
低头见她只是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靠着他,活脱脱像个慵懒的默,他眉眼一松,笑意不禁染至眼底,真是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宠物。
摸够了没有
她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响了一声,听着提示音像是有新短信进来,江瑶朝着茶几上瞅了一眼,然后抬头朝着陆行止看去,伸着长长的指尖指了指茶几上的手机。
“懒不死你。”陆行止忍俊不禁,一手搂紧她,一手探出去帮她把手机从茶几上拿了过来递给她。
接了手机江瑶眼睛一笑,抬起头在他的唇角上亲了下,“奖励你。”然后才低头去打开手机新进来的短信。
短信是温雪慧发来的,问她是不是回到家了,还问了她那和她长的那么像的男孩到底和她什么关系,说整个学校都传疯了,都说那个孩子是江瑶的儿子。
江瑶眉毛一挑,两手拿着手机噼里啪啦的按着键盘,在和温雪慧解释她和程锦念没关系,也不管温雪慧信还是不信,反正她心里是觉得没关系。
屋里三人一猫,两懒,两忙,但是家里的气氛却无比的安宁,坐北朝南的房子,这个时候,阳光已经能照射在房子里的每一面,亮堂堂的屋子,看着就叫人神清气爽。
院子外突然传来门铃声,陆行止眉头一皱,这个时候陆二叔并没有时间过来,陆雨晴又还在南江市,所以这个时候会是谁过来?
“去开门~”江瑶推了推陆行止的腿,然后从他的怀里把身子缩了回去,一只手拿着手机,视线落在屏幕上,一只手在身后摸了摸,准备摸个靠枕放到后背上去。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缘来了,是你 心意 觉醒后创死所有恋爱脑 允我欢喜 火影,从签到开始的最强宇智波 西岚妖歌 第三卷 救姻缘 君心已成妖 小寡妇素手擒四爷 西岚妖歌 第二卷 天天有喜 包子出没(妖絮龙吟番外) 三生三世,谁许桃花(出书版) 西岚妖歌 第四卷 碧落黄泉 穿成小农女,王爷竟想引诱我 药医的悠然生活 与兽缠绵+番外 重生之缘来如此简单+番外 殇络 西岚妖歌(父子)
红袖读书首届全球征文大赛参赛作品如果您喜欢快穿之系统总是在坑我,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超甜宠文1V1豪门某天,星娱旗下小艺人的马甲被扒了几个后,网友上网一搜,言岚。网友这些都你是的马甲?电竞男神?秀场男神?车神?服装设计师?场景经典布置师?言岚没有吧!我都没有披马甲,全部用的真名!墨霖少说了一个,我女神!网友男神求别闹,刚刚我们才喷这人喷出翔,你言岚表示包装自己的费用太高了,不整点副业怎么养主业。星娱系统不是宿主弱,是宿主太强!这是一个全能小艺人剧火人不火,歌红人不红的故事!言岚与墨霖结婚后,第一次体验到上热搜的感觉,确认过了,这是能帮她红的人!!网友就是这女人,蹭我家哥哥的热度!言岚墨霖她是我女神!黑子肯定是碍于这女人家的权势,说逼不得已说的。第二天,屠版商业头条和娱乐头条,墨家继承人。黑子肯定是商业联姻!墨霖我粉丝总拖我后腿,怎么破?什么时候才能抱走言岚!!墨霖撩了还想跑?言岚我没有!如果您喜欢全能小艺人今天红了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本文重生+穿越,双女主,宠文一对一,虐渣爽文)顾千凝重生了,带着前世的仇怨。原本想要殚精竭虑的报仇雪恨,杀尽那些欺她,辱她,负她之人。可当她重生以后才发现原本那软弱可欺,心中只有爱情,并且前世坑死如果您喜欢锦绣嫡女之赖上摄政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农门悍女总裁一起来种田什么?总裁穿越成了穷吊丝,还得要种田才能吃上饭,同样穿越而来的何玉娇,捂着胸口感叹上天是公平的。只是何玉娇的日子也不好过,奶奶要把她嫁给麻子,家里人都讨厌她。好在还有宠闺女宠到无法无天的亲娘。...
关于青莲觅战争爆发,北齐公主白滢临危逃亡,却被敌国燕王抓捕坠落深渊水池,陷入昏迷。白滢醒来时,已身在一处宫殿,周边是一男子。白滢摇摇头,不知自己是什么人,身在何处,脑海中怎么一点记忆都没有。男子他走到白滢身旁,柔声道滢滢,你终于醒了,白滢道你是何人,我为何在此?男子迟疑道你忘了,你是南翎左相高正松的女儿高滢,也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原本我们打算成亲,可你从树上摔下来昏睡多日,这才耽误了大喜之日。白滢脑袋一轰,她想不起自己是谁,也对这个男人不熟悉,但见他对自己呵护备至,不像说假。男子日渐温柔,为她抚琴写诗,解书解闷,甚至为她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唯独对请医师治她失忆症之事,从不上心。白滢从一开始的抵抗逃离,到爱上这个未婚丈夫,可就在他们成亲后,她忽然想起来了。烛影摇红,身上的男子就是那个入侵北齐,毁他山河的燕王彰华,彰华,也是在三年前,自己在汴都救下的乞丐。她挣扎着想逃离,却被彰华按住双手,让她避无可避,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他手背青筋暴起,吻去白滢眼角的泪水,迷恋地望着她的脸庞,额头相抵从此刻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滢滢,唤我的名字。...
关于星光与少年一个卑微懦弱的乡村80后,在现实的裹挟下身不由己茫然前行,有眼泪有欣慰,有残酷也有温情。本书分为三大部分前部为乡村童年,中部为初中至大学,后部为职场争斗,从6岁到36岁,讲述了30年间,在这个风云变幻日新月异的时代间隙里,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却大学白读的普通大众,在经受了无数好与恶坏与善的冲击下,不断刷新对人生和命运的认知,最终力量觉醒,在经历了与内心深处的激烈抗争和争斗并作出最终守护和抉择的艰难历程。全文真实,细节偏多,底层人物,非豪非权,为爱发电,请酌情阅读。风雨常在,人生无止,虽不能与您同行,愿以此书共勉之!...